有机农业对水质的要求

我国有机标准在植物生产与野生采集、食用菌栽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加工方面都对水质有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是如何进行要求的。

1.植物生产与野生采集:我国有机标准规定有机农业生产水质要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PH、全盐量、氯化物、总汞、镉、总砷、铬、铅、粪大肠菌群数等。

其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主要是反映水中污染物含量的综合指标;悬浮物是造成水质浑浊的主要原因,其余主要就是一些常见重金属的测定。根据水作、旱作、蔬菜作物种类的不同标准要求也不同,比如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在蔬菜上要求更为严格。还要注意的是灌溉水质对PH上下限的要求为(5.5~8.5)。

2. 食用菌栽培:由于食用菌属于微生物类,在栽培过程中对水源水质要求高,因此食用菌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主要包括重金属、氰化物、氟化物、耗氧量等。食用菌生产用水主要涉及前期拌料和后期出菇管理两个阶段,用水量较大,因此,食用菌生产中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对水质的要求也较高,也要满足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是,目前在生产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生产模式,比如稻鸭共生,稻鸭共生是在秧苗插秧10-20天后将幼鸭放入水田中进行养殖,稻田为鸭的生长提供食物、水域、遮阴等生活条件,养育鸭。而稻田的田间管理,包括除草、除虫、中耕及施肥等工作全部交给鸭。该模式利用稻田与鸭这2个主要物种构建起一个种养复合生态系统,两者互惠互利,相得益彰。对于这种生产模式,稻田中的水难以达到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因此,在实际生产中一般以灌溉水的标准进行要求,除非畜禽在其它生活场所摄取水时需要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的要求。所以,在实际生产中很多时候还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

4.加工:加工用水分为加工产品直接接触的水和清洁用水,标准要求两种用水的水质都达到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即GB5749的要求,因为清洁用水虽然不会进入到终产品中,但是如果不符合卫生要求,则很可能会通过设备、仓库、运输工具等污染产品,从而影响其质量和有机完整性。但是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水质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因此在生产中需要根据实际生产风险大小评估水质检测报告的有效性。比如大米的湿式抛光需要用到少量水,由于与大米直接接触,所以风险相对较高,而清洁机器使用的加工用水风险相对小一些。

5.水产养殖:有机水产养殖涵盖的范围较广,养殖的水域可以是淡水、海水,也可以是咸水。养殖的场地可以是近海、湖泊、河流、水库等开放性水域,也可以是池塘、蓄水池等非开放性水域。但是水质均应符合GB11607规定,由于非开放性水域的风险性较高,所以在有机生产中对非开放性水域规定了转换期,而对于开放性水域没有做具体要求。

结语:水作为自然界生物生长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水质的标准高低直接影响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所以说,保护环境,爱护水资源,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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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5-28 17:00